失信与限高哪个严重(限高与失信有区别吗)
限高和失信中,失信更严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除了要满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要同时具备六种情形之一;限制高消费的条件只要满足未按执行通知书制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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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令和失信人的区别有哪些
限高令和失信人的区别:
1、首先限高令是限制高消费而已,但是失信人的限制会更加严格。
2、失信人是属于可以履行而不履行,是主观上具有不履行的故意。限高令是被执行人主观意愿上不愿意履行义务或者是因为其他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履行义务。
3、需要注意的是二者都是由人民法院做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限高消费和失信执行人哪个严重啊
都严重。
1、法律依据不同;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限制高消费人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四条: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2、被列入的途径不同;被列入失信名单前提是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且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限制高消费令,是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采取的限制消费的措施
3、法律后果不同;列入失信名单的后果有两种,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限制高消费是指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假如一个人成为失信执行人,那么有很大概率会被限制高消费行为,成为限制高消费人员。